Copyright ©2013-2017 杭州九狐科技有限公司 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入口 All Rights Reserved. 网站备案号:浙ICP备19020991号-23.
本《规范》针对食品检验工作的关键环节,规定了总则、抽 (采)样和样品的管理、检验、结果报告、质量管理、监督管理、附则等方面的内容,强化了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和法律社会责任,突出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,规范检验机构检验行为,树立诚信检验理念,提高检验能力。 [2] 当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违反规范中第六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三十七条规定,存在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禁止行为、发现风险未尽上报义务、违反承担政府委托检验工作要求等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,同时本规范第三十九条明确指出依照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